婚恋平台二维码诈骗员工追偿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二维码诈骗员工追偿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建立联系,后因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签订合作协议。在确认合同细节时,李某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承诺三个月内返还。期间李某以项目进度为由分两次返还1.2万元,后以需进一步投入为名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最终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无法核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且已返还部分款项,认为其不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虚假营业执照复印件。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合同签订时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发现该公司登记信息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且李某在沟通过程中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权限,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3.5万元款项,并确认其通过虚构主体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以招聘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大额转账。发现被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证据,即便错过止付窗口仍可通过民事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