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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虚构政务短信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虚构政务短信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市税务局财务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验证'为由,伪造官方链接要求张某某协助处理退税事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经警方调查,李某实际为境外诈骗团伙成员,涉案资金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政务人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交易系张某某主动发起且未签订合同,主张仅需返还本金但不承担利息。双方对李某是否构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截屏。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仲裁员调取了支付平台电子数据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监控视频进行真实性验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该公司未尽到平台审核义务,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2.45万元本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身份虚构,面对政务类链接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交易监控,发现异常资金跨境流转需及时配合调查。建议申请人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与支付凭证,通过公证方式固定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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