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虚拟币转账纠纷
【标题】大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虚拟币转账纠纷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公司需采购电子产品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先后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虚拟币交易平台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账号已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虚拟币不属于法定货币,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与李某某存在雇佣关系。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未发现直接关联公司业务的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虚假交易,但因虚拟币交易具有不可追溯性,最终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平台审核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应警惕婚恋平台中以采购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核实对方身份时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网络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和异常行为监测,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