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APP诱导提现受阻仲裁胜诉
【标题】虚假APP诱导提现受阻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加盟代理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岗位,面试时被告知可参与公司推广的'区块链投资项目'。公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签订加盟代理合同,随后通过内部系统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财富通'的虚假APP。该APP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但后续因系统故障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资金;公司抗辩称该APP为正规投资平台,张某某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且未签订完整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期间,张某某提交了应聘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平台注册信息,确认该APP与公司无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项目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所谓'安全账户'要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应聘,对合同协议和APP真实性进行双重验证,保留转账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