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招聘骗3.5万元索赔成功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招聘骗3.5万元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电话,对方以'零风险高收益'为噱头,声称公司有急需资金周转的商业项目。在获取张某某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后,通过支付宝诱导其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网站存在大量虚假信息,且公司未注册该招聘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司实际为个人注册的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骗取货款,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网站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所谓'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但无法说明合作方信息。仲裁员调取电信运营商话单确认通话真实性,结合网站后台数据证明虚假注册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身份信息、虚构商业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确认公司行为构成诈骗,应承担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收益'噱头。发现被骗后要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延迟维权导致证据灭失。企业不得通过虚假身份进行商业交易,否则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双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