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冒充领导诈骗补贴款维权成功
【标题】员工遭冒充领导诈骗补贴款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诈骗补贴补助款项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收到冒充公司领导的私信,称需通过某投资APP办理补贴补助业务。张某某根据要求下载APP并操作支付,将约3.5万元转入非公司账户。后发现账户信息异常且提现受阻,经核查确认系他人冒充领导实施诈骗,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未履行监管责任;公司辩称款项系员工个人投资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操作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未提供员工与冒充者关系证明,亦无法说明账户异常原因。仲裁委确认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账户监管,员工需警惕社交平台身份冒充,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固定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维权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