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诈骗APP骗取3.5万元货款
【标题】求职者遭遇诈骗APP骗取3.5万元货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以政府项目为由诱导其进行商业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应聘后被安排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涉案APP要求其将3.5万元货款汇入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货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举报凭证,被申请人仅提供模糊的合同文本。庭审中,被申请人无法说明APP运营主体及政府合作真实性,仲裁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货款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禁止虚假宣传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警惕'政府项目'话术陷阱,涉及大额转账务必核实对方资质。保存APP截图、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可有效维护权益,切勿轻信所谓'安全账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