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客服诱导转账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虚假客服诱导转账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公司为电商平台培训机构,本案系因诈骗纠纷引发的劳动仲裁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政务服务中心'的短信,提示其电商平台账户存在异常需通过指定链接处理。该链接跳转至伪造的客服页面,显示'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张某某转账3.5万元'解冻费',并承诺首日返还5000元。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已无法查询,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政务短信链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被申请人辩称该行为属于员工个人操作,公司未参与任何欺诈活动,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证据认定存在虚假客服诱导交易情形,依法追查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申请人2.8万元损失,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因欺诈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电信诈骗防范机制,员工遇异常转账请求需核实官方渠道。本案中,伪造政务短信链接属于典型的网络诈骗手段,建议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