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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诱导下载APP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领导诱导下载APP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用户,因加盟代理项目产生纠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为诱饵开展网络商业交易,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内部加盟政策'为名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伪造资金流向凭证等方式进行多级资金拆分,且所谓APP平台无法正常提现。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加盟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风险,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拒绝返还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领导'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内部电话号码且无法提供有效授权证明。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宝转账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仲裁员现场演示APP操作流程,确认平台存在资金池违规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精准信息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资金已用于平台运营,责令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禁止虚假投资宣传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提供公司授权证明。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案,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网络投资应选择正规平台,切勿轻信陌生来电要求下载非官方APP。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