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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加盟代理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要求将款项转入虚拟币通道导致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公司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加盟'宣传。对方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谎称需先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交易才能获得退款理赔。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将约3.5万元现金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能力且无法联系,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并伪造平台交易流程构成诈骗;公司辩称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交易,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证据,张某某提供虚假APP界面截图及虚拟币转账记录,公司仅出示所谓'合作协议'。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构,且无法提供医疗养老项目实际运营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虚拟币交易记录进行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履约能力行为,但因张某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款项流向不明,裁决公司返还1.2万元本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虚构医疗养老项目的虚假加盟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通过虚拟币交易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维权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待业人员应聘时应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被冒充专员骗取钱财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