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骗局冒充客服骗款3.5万元
【标题】医疗养老骗局冒充客服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骗3.5万元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冒充客服人员)接触,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先期垫付采购费用。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开展采购业务且无法联系负责人,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李某曾多次通过线下接触催促下载虚假APP进行后续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非法占有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故意及款项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公司未提供任何采购合同或项目审批文件。经质证,公司业务员李某承认通过伪造资质骗取信任,但称已将款项用于项目前期投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的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领域需警惕高危人群诈骗,建议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通过第三方支付留痕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案并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