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员工遭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养老院员工遭虚假投资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宣传养老补贴政策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经理王某以'国家养老补贴项目'为名诱导。王某自称投资老师,通过电话指导其在虚假平台注册账户,承诺垫付费用可获得高额返佣。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账号被封停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和虚假宣传,导致其财产损失;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支持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平台聊天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司虽提交了内部培训记录,但无法解释为何会存在虚构补贴政策的宣传内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员工需承担部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宣传行为,员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时,务必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变相诈骗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