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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社保专员诱导扫码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社保专员诱导扫码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社保医保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冒充贷款专员声称可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通过电话要求下载伪造的APP并扫描二维码支付保证金。张某某因失业急需资金,按指示操作转账3.5万元后,仅收到1000元返利便失联。警方调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通过虚假社保渠道诱导待业人员投资,其使用的APP界面与正规平台高度相似,且存在伪造电子数据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通过APP完成流程,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使用证据。张某某提交了运营商留存的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及伪造的APP截图,公司仅能提供虚假的所谓'投资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子数据固定完整性,发现公司无法说明二维码来源及APP运营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关于虚假投资诈骗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社保医保为名的高收益骗局,遇陌生来电要求转账需立即核实身份。建议保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企业不得利用伪造APP进行金融诈骗,否则将承担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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