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提供公共服务补贴补助为由,诱导其点击伪造链接进入虚假网络借贷平台。在虚假客服指导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虚构服务平台、伪造客服身份、诱导现金交付等欺诈行为;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产生交易,公司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平台账户异常属第三方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平台网站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有效反驳。庭审中双方就资金流向追踪及转账行为与诈骗的因果关系展开辩论,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及第三方平台调查报告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及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虚假客服诱导交易,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服务平台资质,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