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APP求职,遭遇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APP上看到兼职信息,通过QQ联系自称HR的人员后,被要求缴纳'保证金'和'培训费'共计3.5万元。诈骗分子伪造公司文件,以线下办理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指定地点现金交付,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无真实招聘业务,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公司辩称该APP已注销且款项系与个人交易,否认责任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平台后台数据,核实该公司未在系统内记录该笔交易。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去向及交易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利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警惕'线下缴费''保证金'等话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及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反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