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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虚构返佣骗局受害人成功维权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虚构返佣骗局受害人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个体经营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交易产生纠纷,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关系为名虚构商业合作项目。李某声称可提供'先垫付后返佣'的代理模式,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扫码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李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团伙,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存在合作关系,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资金流向分析报告。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无法说明李某权限来源。仲裁委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在48小时内转至境外账户,认定存在明显资金转移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婚恋关系背后的商业骗局,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留存转账凭证,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防止赃款转移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