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运营方)因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失业补贴为由,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政补贴'APP,并通过虚假资质证明骗取信任。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提供的对公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被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已配合冻结相关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注册信息、转账记录及跨境资金流水,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截图及银行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退回约2.1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补贴名义实施的精准诈骗,保存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电商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资金跨境流转建立预警系统。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保留电子证据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