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扫码转账被骗3.5万元公司担责
【标题】员工扫码转账被骗3.5万元公司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转账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要求通过二维码向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补贴补助'。公司声称该款项为政府专项贷款审批费用,需通过第三方账户完成支付。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调取监控视频证实公司工作人员使用虚假APP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事实要求转账,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款项系内部流程费用,且已通过平台交易完成,不应退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公司办公监控视频,核对公司提供的APP截图与实际收款账户信息。经比对发现公司使用的APP与正规平台无关联,收款账户为第三方个人账户。公司提交的所谓'平台交易凭证'被证实系伪造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贷款审批事实、冒用公检法名义及使用虚假APP的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第26条;《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
【分析启示】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员工转账,员工应警惕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手段,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