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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虚假采购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采购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采购专员职位,对方要求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后,公司以APP下架为由拒绝退还费用。后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开展采购业务,且注册信息存在异常,多次联系无果导致账户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款项为正常业务保证金,且已通过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完成资质审核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及履约能力证明,但未获有效回应。张某某提交了虚拟币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以内部审批单抗辩。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基本审核义务,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转账款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用工信息。同时参照《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需严格审核企业资质,求职者应警惕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冻结资金并报警。虚拟币转账存在资金追索难题,建议优先使用银行账户进行大额交易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