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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被申请人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医疗养老场景下的货款诈骗纠纷,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医疗设备用于照顾患病老人。交易过程中,该公司客服冒充公检法人员,以贷款审批需核实身份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亲属信息。张某某在QQ群内被诱导下载伪造的公检法文件,通过支付宝完成3.5万元付款后,发现对方要求其配合'资金跨境流转'操作,遂报警。公安机关查明该公司通过虚构贷款审批流程,伪造公文材料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贷款审核流程,称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拒绝返还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证明对方通过伪造公检法文件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记录,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法性。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数据,确认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冒用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资金被转移,裁决公司返还2.8万元货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禁止冒充国家机关人员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需警惕'贷款审批'等话术陷阱。建议消费者核实平台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遭遇身份冒用立即报警。企业应完善风控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跨境资金转移。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