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警察骗3.5万保证金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警察骗3.5万保证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公共服务'为由,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先后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境外账户。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虚构身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被申请人辩称款项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银行流水,确认存在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的异常操作。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诈骗行为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保证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公职人员的诈骗话术,遇到要求转账、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应立即终止并报警。企业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防范利用平台实施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