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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缴费后遭虚假APP诈骗

【标题】教育培训缴费后遭虚假APP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在线教育项目用户,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教育局财务科'的政务短信,称其报名的公务员考试培训需补缴3.5万元费用才能解锁课程。短信附带链接下载'政务学习平台'APP,该APP界面高度模仿官方系统。张某某按提示填写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完成缴费,后发现无法提现且APP消失,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短信链接系用户自主点击,APP为第三方合作平台,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APP界面截图、网贷提现记录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针对电子证据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鉴定,确认截图与原始数据一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以及《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数据具同等法律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培训需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保存应注意时间戳连续性,及时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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