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补贴为诱饵,要求其通过虚假平台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张某某先后三次使用信用卡向指定账户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封停,平台称其账号存在安全风险。经调查,李某实际为诈骗团伙成员,该公司注册地在海外,平台已证实账号为虚假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其账户存在异常操作记录,认为部分款项损失应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封停通知、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通过技术手段验证电子证据真实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平台已冻结的0.7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57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虚假补贴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平台风控机制和司法途径追责。对于多级拆分资金的异常操作,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避免账户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