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应聘遭遇虚假采购诈骗3.5万元
【标题】老人应聘遭遇虚假采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贸易。本案系因虚假招聘引发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采购专员'职位信息,对方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入职。张某某通过微信与招聘负责人联系,对方冒充投资老师,虚构公司正在承接政府招标项目需采购设备的事实,诱骗其支付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按指示将钱转入公司指定账户后,对方立即关闭沟通渠道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公司已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完成转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该岗位为真实存在,培训费系市场价合理支出,且已向张某某出具收费凭证。双方对交易性质存在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招聘信息。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岗位表复印件。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发现公司以虚假项目为由要求预付费用,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公司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并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招聘平台高额费用要求,务必核实公司资质。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及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以虚假项目为由变相收取费用,此类行为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