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子冒充银行骗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骗子冒充银行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因网络借贷纠纷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仲裁,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办理快速贷款为由,要求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账号被封停,遂报警并申请仲裁。平台显示李某某账号已注销,公司称无法核实第三方身份真实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交易且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封停通知,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经审查李某某IP定位异常、资质证明造假,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查,网民应警惕以贷款为名的保证金诈骗,遭遇验证码泄露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