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加盟费

张某某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加盟费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加盟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加盟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纠纷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卫健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称其公司正在推广医疗养老项目,可提供政府背景资质。在视频通话中,李某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演示'政府审批流程',并承诺签订合同后可返还前期投资。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加盟费,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项目无法开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企业主冒充政府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应折抵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视频通话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过程中的异常行为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2.8万元加盟费,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完善电子证据固定方式,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应保持警惕,及时通过12368紧急止付平台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