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虚假APP诈骗公司拒赔仲裁败诉
【标题】员工遭虚假APP诈骗公司拒赔仲裁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加盟代理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担任市场专员。入职第三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要求其下载名为'财富通'的虚假APP并缴纳3万元加盟费。张某某在李某某指导下操作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公司未提供任何投资理财服务。期间公司要求其签署空白合同并承诺高额返利,但实际未开展任何商业交易。张某某多次要求退款被拒,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退费并赔偿;公司辩称费用系自愿缴纳且已用于平台运营,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APP截图及监控视频证明资金流向。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说明费用用途。仲裁员现场查看监控发现张某某在办公区域独自操作设备,质疑交易真实性。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牌照,APP域名备案信息造假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加盟费3万元并赔偿2万元损失,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警惕企业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应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虚假APP应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涉及金额较大时应同步报警处理。企业主冒充投资老师诱导员工转账属于典型民事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