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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被诈3.5万要求脱离交易追偿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被诈3.5万要求脱离交易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网络诈骗,涉及保证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征信修复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征信可以修复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支付宝转账操作。在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线下交易时,张某某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后发现该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事实,且转账资金流向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李某冒充客服人员诈骗,要求返还保证金;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应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婚恋平台APP截图及线下见面录音,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亦未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事实及冒充客服人员情形,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合同撤销制度,《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