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机构骗虚拟币转账案
【标题】冒充机构骗虚拟币转账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岗位,因涉嫌虚假培训项目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加盟代理招聘信息,对方以金融机构人员身份承诺提供教育培训可获取高额返利。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后,公司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收取款项,并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持续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虚假且频繁更换,最终通过通话记录发现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称已履行合同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客服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伪造的金融机构工号进行沟通。公司未能提供真实交易凭证,且其注册信息存在异常。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拆分逻辑,但公司代表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回答,最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培训费用的70%,认定其存在诱导交易的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培训返利'陷阱,虚拟币转账易造成资金损失,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