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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子冒充公检法索要安全账户

【标题】婚恋平台骗子冒充公检法索要安全账户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场景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某。对方以涉嫌洗钱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在QQ聊天中,骗子通过伪造警号、展示虚假通缉令等方式制造恐慌,诱导张某某提供支付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但已转账2.8万元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不承担用户资金监管责任,认为转账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虽否认李某某身份,但监控显示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仲裁员认为证据链存在断裂,但部分转账记录可佐证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运营范围内承担30%的过错责任,支持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中的1.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需提高对'安全账户'的警惕性。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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