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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钱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后被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涉事资金通过二维码流向境外。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上结识女性王某。王某以'公安人员'身份谎称其涉及洗钱案件,诱导张某某添加'李某'微信。李某以核查资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在平台客服协助下报警,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金额;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经核查,平台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名认证,且存在诱导性宣传内容。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确认聊天记录有效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剩余款项由警方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验证,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遭遇'安全账户'诈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跨境转账需警惕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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