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机构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机构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取费用,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以贷款审批为由骗取信任。对方伪造银行APP截图,谎称需缴纳3.5万元补贴补助费才能通过贷款审批,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在平台支付押金。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某提供的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贷款未获批,遂向平台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某身份真实性,导致其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钱;公司认为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李某某行为属于个人诈骗,与平台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信息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公司提交的风控系统日志显示未对李某某身份进行实名认证,张某某出示的短信记录与APP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义务,遭遇骗局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核实所谓'金融机构人员'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警惕以贷款审批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