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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假APP骗取培训费

【标题】员工被虚假APP骗取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费用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业务经理以'内部培训'名义诱导下载伪造的贷款审批APP。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张某某向所谓'贷款专员'账户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APP为虚假平台,资金已通过境外账户快速转移,公司未履行培训承诺且封停相关聊天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费用系员工自愿缴纳且已用于业务拓展,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培训协议或资金使用凭证,且承认未核实对方身份。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培训名目诈骗,保存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建立合规培训制度防范风险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