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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中奖骗局骗取货款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中奖骗局骗取货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购交易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货款诈骗及虚拟币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类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客户的李某。李某以'中奖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进行虚拟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钱包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交易异常,立即要求平台介入止付,但李某已将资金转至境外虚拟币通道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则辩称仅提供交易通道且已尽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虚拟币转账诈骗承担连带责任及损失金额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虽提供用户协议条款,但未能证明已有效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