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员工被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办理问题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嫌疑人,对方谎称可协助修复征信并办理社保医保业务。在要求提供验证码后,以缴纳'保证金'为由分三次诱导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诈骗团伙,该公司员工李某曾协助提供公司内部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诈骗要求返还钱款,公司称系员工自行操作且已报警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监控视频,核实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员工李某承认曾泄露内部信息,但否认与诈骗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留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信息管理,发现异常及时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