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吴某诉李某涉外离婚协议条款解释争议案

吴某诉李某涉外离婚协议条款解释争议案

案件事实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系涉外婚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于2022年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归吴某所有,李某配合办理过户。协议中关于“车辆归属”条款表述为“名下车辆由李某自行处理”。离婚后,吴某发现李某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两辆豪车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给第三人,并主张该条款赋予其任意处置权,无需补偿。吴某认为“自行处理”仅指日常使用,不包含重大资产处分,且李某恶意转移财产。双方就条款解释产生争议,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车辆处分行为无效并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某提交《离婚协议书》原件、车辆交易合同及银行流水作为物证与书证,证明被告低价处分财产;被告李某提交车辆使用记录及第三方买家证言,主张条款含义明确。双方围绕“自行处理”的法律解释展开辩论,法院重点审查了协议签署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公平原则。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被告李某与第三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某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人民币五十万元;三、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四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协议中模糊条款的解释规则,强调应结合合同目的、交易习惯及公平原则探求当事人真意。对于涉及重大财产的处分,若条款表述不清,不得单方作有利于己方的扩大解释,以维护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质公平。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