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周某某与李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周某某与李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2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2023年,周某某发现李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了一笔大额存款,遂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并主张李某某存在过错,请求损害赔偿。周某某称李某某在哺乳期未尽家庭义务,且故意隐匿财产。李某某辩称该款项系其婚前个人财产,且双方离婚协议已涵盖所有财产,不存在遗漏。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该笔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协议效力范围。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周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记录及证人证言,证明被告在婚姻期间存在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被告李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及婚前财产公证文件,主张该款项来源合法且已分割。法院组织诉前调解,但因双方对财产性质认定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转入正式审理程序。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已分割完毕”条款的法律效力边界。若当事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驳回重新分割请求。同时,提示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全面梳理财产,避免后续纠纷。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