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周某某与谭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纠纷案

周某某与谭某某涉军人婚姻离婚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谭某某系合法夫妻,谭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因债务问题产生矛盾,周某某主张双方曾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实为规避共同债务的“假离婚”,现请求确认离婚无效并恢复婚姻关系。周某某提交了一段录音,显示谭某某承认当初离婚仅为逃避债务,并无真实离婚意愿。周某某认为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债权人利益,且未经军人配偶同意,严重侵害军人婚姻权益。谭某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录音系断章取义,旨在通过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请求法院驳回周某某诉请,维护婚姻登记效力及司法权威。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鉴于案件涉及军人婚姻及虚假诉讼嫌疑,法院采取书面审理方式,未进行开庭质证。原告周某某提交了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及证明“假离婚”目的的视听资料(录音)。被告谭某某提交了离婚登记证书及抗辩意见。法院重点审查了离婚协议的签署背景、债务产生的时间点以及双方后续行为,结合军人婚姻保护原则,对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进行了严格书面审核。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诉请。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在法律上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司法不轻易否定行政登记的公信力。同时,强调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协议规避债务或损害军人配偶权益,维护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与社会公序良俗。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