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陆某诉高某离婚协议违约案

陆某诉高某离婚协议违约案

案件事实

陆某与高某系夫妻,高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婚前协议约定,若因高某服役原因导致感情破裂,陆某放弃部分财产分割权。后高某因执行任务长期驻守边疆,双方沟通减少,陆某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协议履行阶段,高某未按约定支付补偿款。陆某以高某违约为由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并赔偿损失。鉴于案件涉及军人婚姻特殊性及家庭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申诉程序进行审查。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方式,以保护当事人隐私及军人秘密。陆某提交了证人证言,证明高某曾口头承诺履行协议但后续反悔;高某则提交了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及双方过往通信记录,主张陆某所述违约事实不清。双方围绕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及协议效力展开质证。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陆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人婚姻保护)、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撤诉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不公开审理)。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原则,以及在涉及家庭隐私案件中不公开审理的程序价值。同时,原告撤诉反映了当事人在诉讼策略调整或私下和解后的程序终结,提示家事纠纷中调解与和解的重要性。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