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某与曾某某离婚协议条款解释争议案
案件事实
江某某与曾某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3年曾某某怀孕,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曾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曾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江某某,存款平分。争议焦点在于协议中“存款”是否包含曾某某孕期产生的特定医疗补贴及奖金。江某某主张该款项属于个人专用资金,不应纳入分割范围;曾某某则主张该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未明确排除即应平分。双方对协议条款中“存款”一词的解释存在重大分歧,且涉及女方孕期特殊权益保护,矛盾激化。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鉴于案件涉及女方孕期隐私及家庭内部矛盾,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围绕证据形式展开质证。曾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及医院缴费记录(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证明孕期补贴及奖金的流入与性质;江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视听资料),主张双方曾口头约定该部分款项归女方个人所有。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重点厘清协议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离婚协议书》中“存款”包含孕期医疗补贴及奖金,但考虑到曾某某处于哺乳期及孕期特殊状况,江某某同意在原有平分基础上,额外支付曾某某人民币五万元作为补偿。双方同意离婚,子女由曾某某抚养,江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协议内容。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模糊条款的解释规则,强调在涉及孕期、哺乳期妇女权益时,应结合公平原则与照顾女方权益原则进行解释。同时体现了家事审判中调解优先、保护隐私及实质正义的司法理念,为类似协议条款争议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