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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诉赵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原系夫妻,双方于三年前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方案。离婚后,杨某某在整理家庭旧物时,意外发现一段录音及对应的视频资料,显示赵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行为,且该行为直接导致家庭共同财产中的某处房产被赵某某恶意转移至其亲属名下,该房产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杨某某认为赵某某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及重大过错情形,遂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遗漏房产并主张过错损害赔偿。赵某某辩称该房产系其个人婚前财产,且录音来源非法,不予认可。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决定采用书面审理方式。原告杨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录音及视频资料作为主要证据,主张被告隐藏财产及存在过错。被告赵某某对视听资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法院经审查,确认视听资料形成时间早于离婚协议签署日,且内容清晰,具备证据效力。

判决结果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杨某某因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杨某某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或对方过错时的救济途径。虽然原告最终撤诉,但法院对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认定,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边界,提示当事人应合法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