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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诉王某某涉外离婚析产案

案件事实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涉外婚姻,婚后在境内购置多处房产。2021年,为逃避王某某对外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约定全部财产归赵某某所有,债务由王某某独自承担。离婚后不久,王某某债权人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赵某某作为财产实际持有人被卷入诉讼。赵某某遂起诉主张该离婚协议系双方通谋虚伪表示,旨在恶意逃债,请求确认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依法重新析产。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背景下的虚假离婚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问题。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诉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审判程序。原告提交《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及债权人执行裁定书,证明双方离婚时财产变动异常且存在逃债动机;被告提交部分聊天记录,辩称系真实离婚。法院重点审查了双方离婚前后的财产流向及债务形成时间,认定双方存在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赵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假离婚”中财产分割条款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的法律后果,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形式规避法定债务,维护了交易安全与司法公正。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