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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与韩某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谢某(中国籍)与韩某(外籍)于2018年在我国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1年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归谢某所有,韩某配合办理过户,韩某名下境外存款由双方平分。然而,韩某以身处国外为由,长期拖延配合过户手续,且拒绝披露境外存款明细,导致协议未履行。谢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财产分割效力并强制履行。本案涉及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及离婚协议违约争议,因涉及当事人隐私及境外资产线索,案情较为复杂。

审理过程

本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鉴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外因素,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谢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复印件及催办记录等书证,证明韩某违约事实;韩某提交了护照及境外居住证明,辩称因客观原因无法回国配合。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重点审查了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及履行可能性。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二、韩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谢某办理涉案房产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由谢某承担;三、韩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谢某支付其名下境外存款折价款人民币五十万元;四、双方就其他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再无争议。本案以调解书形式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涉外离婚协议中关于境外财产分割及配合义务的履行标准。在当事人身处境外的情况下,法院通过调解方式高效解决跨境执行难问题,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又体现了家事审判中柔性司法与隐私保护并重的理念,为类似涉外家事纠纷提供了参考范例。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