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张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张某某与徐某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为逃避对张某某的巨额债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全部财产归徐某某,债务由张某某独自承担,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张某某债权人起诉并胜诉,因徐某某名下无财产,执行受阻。张某某遂起诉主张该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系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的真实性争议,核心在于认定“假离婚真逃债”行为对债权人的侵害。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鉴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隐私及家庭内部财务细节,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某提交离婚协议书、银行流水及司法鉴定意见,证明双方离婚时财产状况与协议严重不符,且存在转移资产嫌疑。被告徐某某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未能提供充分反证。法院重点审查了证据链的完整性及双方行为的主观恶意。

判决结果

本案以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当事人不得利用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司法实践中,对于名为离婚实为逃债的行为,法院将严格审查财产分割的合理性。同时,原告撤诉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但也提示债权人需及时通过诉讼确认债权效力,避免执行困境。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