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曾某某与吴某某离婚协议违约纠纷案

曾某某与吴某某离婚协议违约纠纷案

案件事实

曾某某与吴某某于2022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吴某某抚养,曾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曾某某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吴某某以第三人身份介入诉讼,主张曾某某违约。经查,吴某某在离婚协议签署时处于哺乳期,曾某某明知该情况仍承诺承担主要抚养责任。双方因抚养费支付产生争议,吴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曾某某履行协议并赔偿损失。案件涉及涉孕期或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情节,争议核心在于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安排的履行效力及违约责任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鉴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离婚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缺失证明及证人证言,证人证实曾某某长期未支付抚养费且拒绝沟通。被告提交了部分微信聊天记录,辩称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但未能提供有效还款计划。法院重点审查了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及被告履约能力。

判决结果

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体现了司法对哺乳期妇女及子女权益的特殊保护。虽然原告最终撤诉,但法院在审理中明确了离婚协议中抚养条款的法律约束力,警示当事人应诚信履行协议,特别是在涉及弱势群体权益时,更应严格遵守约定,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