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孙某离婚协议条款解释及继承析产案
案件事实
杨某与孙某离婚时签署协议,约定房产归杨某,但预留“若女方再婚则房产归男方”条款。离婚后杨某怀孕,孙某主张该条款触发,要求重新分割房产。杨某认为该条款因违背公序良俗及侵犯生育权而无效,且孕期财产应特殊保护。双方对协议条款解释及孕期财产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及孕期敏感信息,依法不公开开庭。原告杨某提交离婚协议原件、医院孕检报告及亲子鉴定意见;被告孙某提交协议签署时的录音证据,主张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围绕条款效力及孕期财产保护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离婚协议中“若女方再婚则房产归男方”条款无效;二、涉案房产归原告杨某所有;三、驳回被告孙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限制再婚或生育的离婚协议条款因违背公序良俗及人身权利不可处分性而无效,确立了孕期财产保护优先原则,对规范离婚协议条款设计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