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博某某与周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博某某与周某某离婚债务清偿案

案件事实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系夫妻,周某某为现役军人。双方于2020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由周某某承担,博某某无需清偿。后债权人起诉博某某,博某某履行清偿义务后,依据离婚协议向周某某追偿。周某某辩称该债务实为个人赌债,且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拒绝承担。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军婚姻背景下,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对非举债方的追偿效力及军人配偶权益保护。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博某某提交离婚协议书、银行转账凭证及债权人催款函作为书证,证明其已代为清偿债务及协议约定。被告周某某提交债务性质说明及聊天记录,主张债务非法。法院围绕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质证,重点审查离婚协议中债务分割条款的内部效力与外部对抗效力的区别。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博某某的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同时,在涉军婚姻中,法院严格审查离婚意愿真实性,维护军婚稳定。非举债方对外清偿后,虽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对抗债权人,但可另案主张内部追偿,体现了内外有别的原则。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