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朱某离婚协议条款解释争议案
案件事实
马某与朱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存续期间,朱某多次对马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感情破裂。2021年,双方协议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马某所有,但附加条款称“若一方再婚,则房产份额重新分配”。离婚后,马某再婚,朱某主张该条款触发,要求分割房产。马某认为该条款系对过往家暴行为的惩罚性约定,且显失公平,拒绝履行。双方协商无果,马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或不予执行。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离婚协议中涉家暴背景下的财产分割条款解释及效力认定。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鉴于案件涉及家庭隐私及家暴情节,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上诉人朱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原件作为书证,主张条款明确有效;被上诉人马某提交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及社区调解记录等书证,证明朱某存在长期家暴行为,并主张该条款实质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变相约定,因显失公平应属无效。双方围绕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及法律效力展开激烈辩论。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判决;二、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三、确认《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若一方再婚,则房产份额重新分配”的条款无效。本案部分支持了马某关于确认条款无效的诉请,其余关于重新分割房产的请求因缺乏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协议中涉及家暴背景的财产条款解释规则。法院强调,在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下,对模糊条款的解释应倾向于保护受害者权益,避免施暴者利用形式合法的条款获取不当利益。裁判启示在于,司法实践需穿透形式审查实质公平,维护婚姻家事领域的实质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