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焦某某与韩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焦某某与韩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焦某某与韩某某婚后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韩某某长期对焦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曾于2021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共同房产归焦某某所有,债务由韩某某承担。然而,韩某某在协议签订后拒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擅自将房屋抵押借款。焦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并强制履行财产分割条款。韩某某辩称协议系受胁迫签订,且房屋增值部分应重新分割。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涉家暴背景下离婚协议的履行效力及财产分割方案的合法性。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焦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书、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及房屋抵押合同等书证,证明家暴事实及韩某某违约行为。韩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及第三方评估报告,主张房屋价值变动及协议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重点审查了家暴证据链的完整性及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明确性,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与认证。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确认焦某某与韩某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效;二、韩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焦某某办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三、驳回焦某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韩某某负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存在家庭暴力情形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以受胁迫为由随意反悔。法院依法保护受害方权益,体现了司法对家暴行为的否定评价及对弱势方财产权利的优先保障,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

分类:离婚协议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