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与冯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马某某与冯某某原系夫妻,因共同债务纠纷,双方于2022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全部财产归冯某某,债务由马某某承担,旨在规避债权人追偿。债权人主张该行为系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马某某遂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名为离婚实为逃债的财产处分行为效力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进行书面审理。原告马某某提交了离婚协议、银行流水及债权人催款函,并申请对协议签订背景进行司法鉴定,以证明双方无真实离婚意愿。被告冯某某未提交新证据,仅辩称离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经审查证据,重点核实了财产转移时间与债务发生时间的关联性。
判决结果
原告马某某在庭审前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其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案件意义
本案虽以撤诉结案,但揭示了“假离婚真逃债”的法律风险。司法实践强调,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分割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当事人应诚信履约,任何试图通过形式合法手段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均难以获得法律支持。